关于举行常州市教育学会小学品德教育专业委员会年会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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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者:hexiaosu
各辖市(区)教研室、局属小学: 为推动品德学科课程改革,提高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和文化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根据常州市教育学会年会论文评选的相关规定,本专业委员会决定开展年会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从事小学品德教学与研究的教师及教研员。 二、征文内容 1. 对课程标准的理解与思考 2.对品德教材的实践与探索; 3.担任品德学科教学工作的心得与体会; 4.对有效开发和整合各类课程资源的思考;; 5.对如何组织课堂活动的思考; 6.对各专题内容教学特点的思考; 7.对品德学科评价问题的思考; 8.对有效推进学科建设策略的思考。 三、征文要求 1.以提高学生素质、促进学科发展为宗旨,以教育科学理论为基础,紧密联系教学、教育、课改、科研和社会实际,力求选题新颖,论述精辟,见解独到,求真务实,文笔流畅。 2.参评论文一律要求以A4纸打印;字数以2500—4000字为宜;标题为三号黑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1.2倍行距。所有论文均需作封面,封面处标明作者姓名、单位名称,论文部分不得出现有关作者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 3.论文必须是参赛教师原创,对抄袭、剽窃的论文一经查实,常州市教育学会将作出如下处罚:(1)取消该教师本年度的论文获奖资格;取消该教师下一轮年会论文的参评资格。(2)在常州市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该教师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 四、评审费 按市教育学会的相关规定,每篇论文收取评审费20元。 五、评选办法 由市教育学会组织专家统一评审,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六、征集方式 1.局属学校教师论文及评审费以学校为单位,辖市区学校教师论文及评审费以辖市区教研室为单位,于2008年10月25日前交市教研室潘莉老师处。所有论文电子稿于2008年10月20日前发送至:jyspl@{域名已经过期}。 请各辖市(区)教研员、局属小学有关人员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评选活动顺利开展。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2008年6月2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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