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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常州市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4   点击:   来源:原创   发布者:于纯

局属各单位:

根据《常州市教育科研及教学成果资助办法》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市教科院决定开展常州市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课题研究质量的不断提升。

二、参评资格

1.课题研究成果,是指在理论上有创新或在实践中有突破,取得了良好的效益,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课题。

2.凡在近五年(2016年1月-2020年6月)结题的市规划重点课题、市规划专项课题、省教研课题、省规划课题、全国规划课题均可参加评选(市立项课题不参加)。

3.已获省级及以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课题不再参评。

三、申报程序

局属各校1-3项,按照个人-学校-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的程序进行申报。各单位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四、评选结果

全市获奖总数不超过10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20项,二等奖不超过30项,三等奖不超过50项。

五、材料要求

材料分为主件及辅件:

1.主件:

①常州市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1)。

②课题结题报告。(和教育科学成果奖的评选不一样,这个评奖主要看结题报告,论文是作为辅件的,结题报告具体可参考《天宁区课题研究手册》中春江幼儿园的样例。)

2.辅件:

①课题研究过程中发表的高相关、高质量论文、论著复印件。论文不超过3篇,论著不超过1部。论文需复印杂志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论著需复印封面、目录、封底。

②发表的其他高相关论文目录(附件2)。

③常州市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诚信承诺书(附件3)

④课题变更批复的复印件(如有变更需提供)。

3.汇总表电子稿。(附件4)

以上主件及辅件按顺序合订成一本,制作封面(附件5),提交纸质稿一份。申报材料不退还,请自留底稿。纸质稿送至天宁区教师发展中心202室陈容老师。

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 tjujys@{域名已经过期}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

附件1:常州市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附件2:课题研究相关论文目录

附件3:常州市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诚信承诺书

附件4:汇总表

附件5:材料封面

天宁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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