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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24年常州市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4   点击:   来源:   录入者:王伟

转发关于2024年常州市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光华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 关于举办 2024 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八届教师活动)的通知》(教技资〔2024〕30 号)、《关于举办2024年“领航杯”江苏省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苏教信办函〔2024〕11号)、《2024年常州市信息技术应用技能大赛》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 2024 年常州市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幼儿园、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在职教师以及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项目设置

1.基础教育组:课件、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素质教育”主题)。

三、项目说明

常规项目和专项的项目说明及要求、制作要求等登录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网站(https://huodong.ncet.edu.cn)查阅、下载。

1.课件:是指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技术, 根据教学内容、目标、过程、方法与评价进行设计、制作完成的应用软件。能够有效支持教与学,高效完成特定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各类教学软件、学生自主学习软件、教学评价软件、仿真实验软件等均可报送。

1)制作要求:视频、声音、动画等素材需使用常用文件格式;课件应易于安装、运行和卸载。

2)报送形式:作品登记表(见附件)(PDF 格式),课件演示视频(MP4 格式),相关设计说明(Word 文档格式),相关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2.微课:是指教师围绕单一学习主题,以知识点讲解、教学重难点和典型问题解决、技能操作和实验过程演示等为主要内容,使用摄录设备、录屏软件等拍摄制作的视频教学资源。主要形式可以是讲授视频,也可以是讲授者使用 PPT、手写板配合画图软件和电子白板等方式,对相关教学内容进行批注和讲解的视频。中等职业教育组微课作品鼓励体现技能训练(包括训练模式)。

1)制作要求:报送的微课作品应是单一有声视频文件,要求教学目标清晰、主题突出、内容完整、声画质量好。视频片头要求蓝底白字、楷体、时长 5 秒,显示教材版本、学段学科、年级学期、课名、教师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画面尺寸为 640×480 以上,播放时间一般不超过 10 分钟,视频中建议出现教师本人讲课的同步画面。根据学科和教学内容特点,如有学习指导、练习题和配套学习资源等相关材料请一并提交。

2)报送形式:作品登记表(见附件)(PDF 格式),微课视频(MP4 格式),相关材料(ZIP 压缩包格式)。

3.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是指教师将信息技术作为教师组织与实施教学的工具和学生学习与认知的工具,融于教与学的过程,且教学成效明显的教学活动案例。

1)制作要求:须提交案例介绍文档、教学活动录像和相关材料。案例介绍文档包括:教学环境设施与课程建设、教学应用情况、教学效果、教学成果、推广情况等。教学活动录像:反映创新教育教学情况,针对案例特点,提供合适的教学活动录像,可以是具有代表性的单节课堂教学实录,也可以是围绕一个教学专题的多节课课堂教学片段剪辑而成的专题介绍视频,时间总计不超过 50 分钟。

相关材料:教学设计方案、课程资源等。如为教师个人应用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内的网络学习空间所开展的教学案例,需同时提交 PPT 文档、空间访问说明文档(含空间网址)等。

2)报送形式:作品登记表(见附件)(PDF 格式),案例介绍文档(Word 文档格式),教学活动录像(MP4 格式),相关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4.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素质教育”主题):是指为推动全国素质教育水平的提升,教师通过“领航社”素质教育项目开展教学,将项目解决方案作为教师组织与实施教学的工具和学生学习与认知的工具,且提升师生素质教育水平成效明显的教学活动案例。

1)制作要求:须提交案例介绍文档、教学活动录像和相关材料。案例介绍文档包括:教学环境设施与课程建设、教学应用情况、教学效果、教学成果、推广情况等。教学活动录像:反映创新教育教学情况,针对案例特点,提供合适的教学活动录像,可以是具有代表性的单节课堂教学实录,也可以是围绕一个教学专题的多节课课堂教学片段剪辑而成的专题介绍视频,时间总计不超过 50 分钟。相关材料:教学设计方案、课程资源等。

2)报送形式:作品登记表(见附件)(PDF 格式),案例介绍文档(Word 文档格式),教学活动录像(MP4 格式),相关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三、项目要求

1.作品资格审定

1)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

2)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

3)已参加往届活动或其他国家级活动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

2.作品制作

1)作者应对作品的原创性、真实性负责。如作品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者承担。

2)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 3 人,不接受以单位名义集体创作的作品。

3)组委会拥有该作品的使用权,可以公益形式对该作品进行展示和传播。

四、作品报送

根据个人自愿参加的原则,由学校统一报送,区教师发展中心相关部门评选后统一报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技术中心, 2024 年 6 21日前将参赛作品、作品登记表和汇总表(见附件 1、2、3)报送至16690382@qq.com

1. 基础教育组 每件作品限报1名作者,1名参赛教师限报1件作品。

2. 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素质教育”主题)作品、专项由学校组织直接报送至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活动平台。





 天宁区教师发展中心2024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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