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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举行法制讲座,培养综合素质 
发布时间:2004-06-17   点击: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者:lanling
       2004611日,我校请天宁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成员、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吴宏同志进行以“增强自身保护意识和自身保护能力”为主题的广播讲座。吴检察员通过典型案例分析,以自己丰富的专业知识,从法律的角度向小学生讲述了未成年人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作为未成年人在受到社会、学校、家庭保护的同时,还应具备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把社会保护和自我保护结合起来,自我保护才更有效。自我保护能力是小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人必备的能力之一。讲座受到了全体师生的热烈欢迎!
 
兰陵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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