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二幼:加强师德教育 和谐师生关系
发布时间:200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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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者:lheyou
教育发展教师为本,教师素质师德为本。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行风建设要求,常州市教育局对全市中小学教师提出了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为了贯彻落实这一规定,我园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了“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钱园长要求全园教职工,把“八要十不”当作自已的行为准则,融入到自已的生活和工作学习中,时时处处要体现处人民教师纯洁高尚的形象,把家长当作朋友、长辈,把每个幼儿当成自已的孩子,创设宽松、和谐、活泼的教学氛围,关心、爱护、尊重每一个孩子,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为幼儿做出表率和榜样。
通过学习,全体教职工都深深的感到,“八要十不”规定能时刻提醒我们规范自身的教育教学行为,帮助我们提高个人修养和素质。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实践“八要十不”规定,在幼儿、家长和社会公众面前维护自已人民教师--“人类灵魂工程师”的高尚形象。
通过学习,全体教职工都深深的感到,“八要十不”规定能时刻提醒我们规范自身的教育教学行为,帮助我们提高个人修养和素质。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实践“八要十不”规定,在幼儿、家长和社会公众面前维护自已人民教师--“人类灵魂工程师”的高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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