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告
发布时间:200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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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者:admin
2006年天宁区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已经结束,请申请认定上述教师资格种类并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见5月30日天宁教育信息网2006年天宁区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结果的通告),带好本人身份证(代领还需出具代领人身份证),于6月13—14日到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人事科(劳动中路46号劳动中路小学内)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工本费6元/人。
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个人身份证于7月5日前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常州工学院应届毕业生由学院统一领取)。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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