娑幼:全体教职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发布时间:200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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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者:slx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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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力莘园长在解读时认为,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进一步体现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强制性特点,凸现了均衡发展的原则。它的重点是三个方面:一是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明确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二是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方向性要求确定下来,明确各级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三是将实施素质教育写入法律,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方针和目标。
通过学习,大家都感觉到要按照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教师职业的荣誉感和自觉依法从教的责任感。从自己的认真执教中体现“义务教育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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