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需不需要惩戒制
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是一种虚伪的教育,不负责任的教育”。 这是有关媒体上报到:全国人大代表、石家庄市第二中学校长邵喜珍说的话,本人特有同感,道出了我的心声。作为一名体育老师的我在这儿也想谈谈我的心声。
至从教育部明文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后。规定就助长了一些学生的歪风邪气,让他们越来越放肆,做老师的稍不小心,学生要告你、家长也要告你;有些学校的领导为了学校的“长治久安”,对你也没有个好脸,弄得你“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于是“聪明”的老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明明学生犯了错误,但视而不见,他们不愿“得罪”学生,唯恐“惹祸上身”。遇到实在“逃避”不了的问题时,也只是圆滑地对付一下,说一些违心的话,作一些违心的举动。做这样的老师活得太累、也真够虚伪,但舍此又无它法?为师者可怜、可悲也!
但一个有正义感,有责任心的教育工作者,可能想过这些问题,也有过类似的看法。 如今的一小部分学生可真叫没个样子,他们目无一切,几乎到了天不怕,地不怕的地步了,他们一旦违反了校纪班规,老师说轻了,他无济于事;说重了,他还会把你弄得常处尴尬之中。每当这时,当老师的只能忍气吞声,能忍也得忍,不能忍也得忍,(特别声明体育老师更加不如其他任课老师,原因是学生、家长要的是文化成绩,要的是分数。体育一直在一些人士当中得不到地位,得不到重视。)除非你甘愿放下这个饭碗,除非你不想“活了”。
“棒子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玉不琢不成器,树不剪不成材”等等。这些古人的经典语句,不一定都全面、科学,但毕竟流传至今,或许多少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难道学生有了错误就不能进行适当的惩戒吗? 其实惩戒教育在许多国家是一直通行的,他们的法律不仅允许惩戒,而且规定了惩戒的标准和尺度,如何让学生的错误得到惩戒,对老师和学生来说,都是一种很好的保护措施。但过去那种“学生怕老师”一跃变成今天的“老师怕学生”的倾向是不是由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了。虽然此种情形不是普遍的,但我们要引起高度警惕,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学校广大教师科学育人提供依据和保障。教育需不需要惩戒制是不是值得全社会的关注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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