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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庄中学:立志高远 光荣离团 
发布时间:2012-05-22   点击:   来源:正衡中学天宁分校   发布者:翁明星(雕庄中学)












根据《团章》第一条规定: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

5月22日,我校有9位教师将离开团组织的怀抱,回眸走过的十几年团组织生活,她们用热情点燃了共青团员的信念,把青春无私地奉献给了祖国的教育事业,她们在各自的岗位上默默地做着自己的平凡而又伟大的贡献,培育出一批批建设祖国的青少年人才。

活动由团总支副书记沈杜主持,在学校党支部的关怀下,团组织近几年得到蓬勃发展,青年团员教师在具体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今日的离团仪式既是对她们的组织关系的一次转变,也是对她们辛勤付出的一种肯定。

校团总支汤明娟书记首先对本批离团的青年教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感谢她们多年来为学校作出的努力,也取得了自身长足的进步,获得了一系列荣誉,成为学校师资发展的基石。

人的一生当中,青年时期是充满激情和理想的岁月,她们一同走过的这段岁月见证了她们的成长,也经历了人生的曲折起伏。活动中,三位青年团员教师代表李晓霞老师、陈蓉老师、李莉老师分别发表离团感言。她们都表示一晃十几年的团组织生活即将画上句号,除了不舍之外更多地是对过往岁月的珍惜,在团组织的关怀和帮助下不断成长,才有了如今的自己。虽然离团但不离心,心里仍然要充满信仰,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工作生活中仍然以团员的信念去约束自己,提高自己。

最后,校党支部翁明星书记对即将离团的教师表达了自己的祝福。他赞赏了青年教师身上那股充满斗志的活力,希望各位青年教师离团但是不能离志,要仍然努力实现自身价值,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他鼓励青年团员教师奋发努力,在业务水平和德育模范方面不断提高,争取早日接过老教师的枪,成为学校教育教学的骨干力量,让学校明天的发展更加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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