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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幼:户外活动两小时 共同提高与发展 
发布时间:2014-03-21   点击:   来源:彩虹幼儿园   发布者:缪洁(彩虹幼儿园)










      《幼儿园工作规程》指出“要保证幼儿有充分的户外活动和游戏时间。整日制幼儿园每日不得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每日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包括每天1小时的户外体育活动。在这过程中,不仅可以扩大幼儿之间的接触与交往,相互影响,而且也能满足幼儿多方面的需要。

      接连一周阴雨不断地天气,幼儿已经很久没有进行户外活动了。太阳刚出来,我园老师便带领幼儿进行了户外活动。踩影子是幼儿非常喜欢的一种体育游戏,在阳光下,同伴和同伴的影子随着太阳以及身体的变化,在不断地变化着,你追我我追你,你踩我我踩你,欢乐的笑声不时的在耳边响起,小朋友们玩得不亦乐乎。

      活动间隙,有的小朋友因为不小心摔倒之后,其他同伴便会伸出双手扶起同伴,这些都是孩子们在活动中才会亲身经历与感受到的。不仅自己得到了快乐,也成为了他人学习的榜样。

      为了孩子们的身心发展,我园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户外活动,以保证幼儿每天2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让幼儿在宽松的环境中自由自在的充分表现自己。

     (发文者:何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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