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二幼:让“法”与我们同行
发布时间:2014-12-23
点击:
来源:丽华第二幼儿园
发布者:徐珀(丽华第二幼儿园)
为进一步增强幼儿园教师的安全意识和法律常识,促进依法执教和依法治园的工作,12月23日,丽华第二幼儿园全体教师开展了一次法制学习活动。
在本次活动中,老师们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根据案例,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积极阐述了自己的观点,进一步明确教师要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根据幼儿的特殊心理、生理特点,因材施教,因人而导,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要注意改进方式,不断创造一些新的工作方法;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把社会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用规范化建设来提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整体水平。老师们还学习了与教师这个职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即《教师法》、《教育法》的有关内容。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我们认识到,国家在充分考虑教师的利益不受损害的同时,也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活动结束后,老师们纷纷表示这是一份必不可少的精神大餐。学习后不仅更加了解了孩子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知识,还懂得了教师必须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一切从实际出发,运用法律知识服务教学。(姚淑杰 徐晨)
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