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二幼:我们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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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丽华第二幼儿园
发布者:许波(丽华第二幼儿园)
每年的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近日丽华二幼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园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也为幼儿园开展好全面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其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不动手、不辱骂、不驱赶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通过本次活动,加深了教师们对法律的认识,并给教师的行为规范作出了提醒,只有遵守并履行教师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才能更好地保证幼儿全身心的发展。
(莫丽花、陈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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