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小:阳光法治进校园
发布时间:201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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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原创
发布者:顾丽杰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39个字,字字珠玑!这对开展法治宣传提出了新要求,赋予了新使命。12月2日,宪法日来临之际,焦溪小学特邀常州市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凌律师到校为全体教师作专题讲座,主题是《教育惩戒权初探及最新立法动向》。
赵律师结合教育部在11月22日发布的《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从教育惩戒权的概念与性质、惩戒权的理论依据及法理基础、惩戒权的立法现状和尝试三方面进行了解读,并以第一个吃螃蟹的某重点小学实施教育惩戒权专题听证会轰动全国为例,讲述了他们学校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做法,最后就最新政策动向与立法动态谈了自己的观点。
本次讲座受到了教师的一致好评,赵律师以案释法,依法论事,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全校教职工明白了是非曲直,从中受到启发,有效地提高了教师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水平。相信在以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老师们能够更加得心应手,依法执教,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和谐校园、法制校园建设。
(焦溪小学供稿 撰稿:徐玉兰 摄影:江军 审稿:顾丽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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