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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江苏省县域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08   点击:   来源:原创   发布者:杨红妹

局属中小学

   根据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开展县域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的通知》(附件一)和《关于开展县域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的通知(常教督委办〔201826号)》(附件二)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教育技术装备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天宁区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

201810底前,学校自查

20181120前,区级督查

20181210前,市级督查

20191上旬,省级督查

.工作安排:

1.1031日前,各校资产与装备信息管理系统(中学理化生实验、小学科学、图书馆、信息技术、音体美)进入正常化管理,111日通报使用登记情况。

2.1031日前,各校根据《(     学校)江苏省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评分细则》(附件三),开展自评工作,进行自评打分。

    3.按照《江苏省县域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评分细则分解》(附件四)整理2016-2018年相关台账,不搞突击,形式可以文本稿与电子稿结合。电子台账根据评分细则中“要点”建立19个一级文件夹,每个一级文件夹下按201620172018分别设立二级文件夹,存档相关文档。

    4.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包括近两年来学校装备建设主要工作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编制《常州市天宁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问题清单》(附件五)。

5.1031日前,《(     学校)江苏省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评分细则》自评打分表、自评报告电子稿存入一个文件夹,以学校简称命名,发邮箱:704631595@{域名已经过期}

6.1115日前,《常州市天宁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问题清单》电子稿发邮箱:704631595@{域名已经过期}

   请各管理应用”为重点,建立和完善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机制自觉查找和整改各自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各环节中存在的不足充分发挥教育技术装备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服务为开齐开足开好课程服务为学生全面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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