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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宁区教育局2021年第二批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结果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10-20   点击:   来源:原创   发布者:人教科

 各有关人员:

  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苏教师〔2002〕15号)的有关精神,天宁区教育局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按照法定的条件、标准、办法及程序,对已依法受理申请材料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进行了资格审查评议。本次共受理申请61人,经审查评议最终确定60人合格(名单见附件)。审查合格的人员,天宁区教育局依法认定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一、领证时间:2021年1022(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领证地点:天宁区科技促进中心大楼辅楼,一楼政务大厅18号窗口。咨询电话:0519-69660622。

  三、领证要求:

  1、领取证书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如委托其他人代领,还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

  2、照片未交人员带上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背面上下贴好双面胶)。

  3因怀孕体检项目未完成人员暂缓领取,一年之内补检完未检项目并合格后再领取。

  4、现场领取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及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5领证当天请出示“苏康码”,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局

  2021年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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