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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3-05-11   点击:   来源:原创   发布者:杨红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和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督促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依法依规履职尽责,遵循教育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和学校内部治理机制,激发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活力,不断提升育人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让每个孩子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推动江苏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引领性原则。坚持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发挥督导评价的导向作用,引导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和人才成长观。

  (二)系统性原则。统筹优化对学校督导评价的制度设计, 将任期结束综合督导纳入学校综合督导工作体系,推动督导评估与教育行政管理、审计及纪检监察等有机结合。

  (三)操作性原则。顺应江苏教育改革发展要求,贴近各地各校实际,选准方向、聚焦关键、建好队伍、优化流程,解决好为何督、督什么、谁来督、怎么督等实践问题。

  (四)发展性原则。坚持激励导向,既客观评价任期结束时中小学幼儿园的发展绩效和突出问题,又注重考察任期内校(园) 长的主观努力和进步程度。

  三、目标任务

  用 1-2 年的时间,在每个设区市选取 1-2 个样本县开展试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构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制度体系。用 5 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首轮综合督导,建立健全具有江苏特色的督学体系,发挥教育督导评估的指挥棒作用,引领各地各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改进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评价,促进江苏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四、对象及内容

  (一)督导评估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的对象为全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含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暂不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其中,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小学、初中和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包括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二)督导评估内容

  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内容主要包括 7 个方面,分别是党的建设、立德树人、学校治理、教师工作、规范办学、安全卫生、社会满意度等。

  针对各学段特点,确定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重点。幼儿园园长的综合督导评估,着力督促引导广大幼儿园园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依法依规办园治园,促进幼儿园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的综合督导评估,着力督促引导广大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落实全面发展理念,坚持面向全体,教好每一名学生,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普通高中学校校长的综合督导评估, 着力督促引导广大普通高中学校校长促进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出特色,切实提高育人水平,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 接受高等教育和未来职业发展打好基础。

  五、职责分工

  按照系统设计、分级实施、着眼发展、因地制宜的总原则, 明确省、市、县、校(园)长四级职责任务。

  (一)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全省统筹指导。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对照教育部确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重点,结合全省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指标(见附件 1、2、3),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和组织实施方式,开展相关培训。根据实际每年抽查 2-3 个设区市,开展监测并发布工作情况报告。

  (二)设区市教育督导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落实。落实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党委、政府对学校领导干部管理考核相关要求,督促指导县(市、区)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重点组织普通高中校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负责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学校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监测全市总体情况,向省级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三)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结合本地实际,

  与属地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以 5 年为周期确定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与保障机制,全面组织实施,强化结果运用。配合做好年度监测工作。

  (四)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做好自评自查和整改落实。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各项要求。督导前,主动对照综合督导评估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督导中,按照综合督导要求和流程,客观真实反映工作情况。督导后,抓好整改落实。

  六、实施程序

  (一)确定督导评估对象。按照全面覆盖、动态更新原则,建立区域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状况数据库。每年下半年,明确下一年度接受综合督导的人员名单。在同一所中小学幼儿园任校(园)长满 5 年及以上的须先行安排综合督导评估。凡校(园) 长离任及中小学幼儿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应在当年安排综合督导评估。学校也可主动申请接受当年度综合督导。

  (二)下发督导评估通知。每年年初,由市、县教育督导部门以文件形式公布本年度接受综合督导评估的校(园)长名单, 明确有关工作事项和要求。

  (三)组织开展督导评估。组建专家组,对照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指标,依照《江苏省教育督导条例》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开展督导评估,基于事实与数据形成综合督导评估报告,并向被评估的校(园)长及所在学校反馈评估意见。

  (四)重视评估结果运用。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报告,作为校(园)长考核、表彰奖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掌握办学情况、出台重大决策、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对综合督导评估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校(园)长,由属地教育督导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江苏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有关情形实施问责。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等评估项目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七、有关要求

  (一)建立完善机制。建立上下联动机制,确保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有效实施。构建完善多部门协同机制,探索教育督导与组织、编办、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等部门联合督导机制,与基础教育相关督导评估和质量监测、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巡视巡察督查、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有机结合,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减轻基层学校负担。

  (二)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专家库,择优选取专兼职督学、教育行政干部及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相关领域专家入库,切实保障综合督导评估的针对性、专业性和权威性。

  附件:

  1.幼儿园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指标

  2.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指标

  3.普通高中学校校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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