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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天宁区幼儿园优质教育活动(第二轮)评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0   点击:   来源:   发布者:刘艳

关于组织开展天宁区幼儿园优质教育活动(第二轮)评比的通知




各幼儿园:

为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化幼儿园课程游戏化改革,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精神,切实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专业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天宁区幼儿园优质教育活动评比。第一轮评比为集体活动设计与现场答辩,经专家评审,有10位教师进入第二轮评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序号

单位

姓名

1

雕庄中心幼儿园

张茜

2

紫云幼儿园

郭其杭

3

红梅幼儿园

朱凌雁

4

红溪实验幼儿园

盛筱薇

5

红梅中心幼儿园

何姝秋

6

丽华第三幼儿园

杨梦烨

7

清凉新村幼儿园

王梦如

8

机关幼儿园

陆亚伟

9

东坡幼儿园

冒露露

10

三河口幼儿园

方紫琰

二、时间地点

2023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评比要求

1.推荐参评的教育活动应符合如下要求:

1)教育活动应体现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和幼儿主动学习的教育理念。

2)教育活动应体现教师的规划性和活动的整合性。

3)教育活动应体现教师基于有效观察和倾听,充分利用环境、资源和积极的师幼互动来支持幼儿的学习。

4)教育活动科学合理,能为幼儿创造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机会,幼儿参与度高,情绪良好。

2. 参评内容和要求:

1)日常保教活动计划。选手提交10月的保育教育活动月计划,参评当天及前一天的保育教育活动日计划(包括一日活动流程、保教要点、观察要点和支持调整策略)。

2)拍摄半日活动视频信息。进入第二轮比赛的选手,参评单位需完成半日活动开展情况的现场视频信息采集和U盘提交工作。半日活动视频应包括如下内容:班级室内外活动整体环境、一个完整的集体活动(集体教学或谈话等)、游戏活动(5-10分钟)和生活活动(5-10分钟),总时长控制在45分钟以内拍摄镜头主要追踪教师的行动路线,兼顾幼儿活动,后期不得进行剪辑和加工,确保视频稳定清晰,真实、完整地呈现活动实况。

3.材料递交。45分钟的活动视频、保育教育活动月计划、日计划、区域游戏方案、集体活动方案电子稿(具体要求见“参评内容和要求”),统一拷贝在U盘中,以及月计划、日计划、区域游戏方案、集体活动方案文本材料各3份。U盘和文本材料于10月14前交至学管中心1046室。

(根据文本和视频两项内容的综合评审,评选区级一、二等奖,前三名推荐参加市级评比;两项内容各占50%分值。)

 

 

常州市天宁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9月20日





 常州市天宁区教师发展中心2023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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