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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常州市中小学研究性学习优秀成果、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9   点击:   来源:原创   发布者:蒋春燕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市教科院,局属及有关学校:

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常州市中小学研究性学习优秀成果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研究性学习优秀成果评选对象

中小学研究性学习小组,每个研究小组3—8名学生,每个小组限报1个参赛项目,指导教师限报2名。

(二)研究性学习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符合要求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评选要求

(一)研究性学习优秀成果评选类型及要求

1.研究报告类

在教师指导下学生亲历过的、有完整实践过程的真实研究活动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研究报告具有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示范性、完整性。

2)研究报告应包含以下几个基本内容:问题的提出、研究价值与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活动过程、研究发现或结论、研究反思等。

3)可提供纸质附件资料(如开题报告、结题报告、实验报告、研究日记、活动照片等)。

4)研究报告一律用电脑打印,采用A4纸,一式一份上报。自制封面,封面标注研究课题名称、组长、小组成员、指导教师姓名、学校及年级等信息。正文部分,标题用2号宋体字,内容用5号宋体字。

5)研究小组需填写研究性学习成果真实性承诺书(附件1),加盖学校公章,并置于研究报告首页。

2.设计制作类

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设计制作完成的实物类研究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1)所提交的作品必须遵循原创性、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原则。

2)设计制作的作品主题由学生研究小组自己提出,作品的主体部分由学生研究小组独立制作完成。

3)需提交实物(或模型),只需提交实物(或模型)照片。

4)需提交与作品相关的纸质介绍材料,内容包括:选题由来、选题价值与意义、研究过程、设计原理图、生活中的用途等。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上报。

5)研究小组需填写研究性学习成果真实性承诺书(附件1),加盖学校公章,并置于纸质介绍材料首页。

3.数字作品制作类

使用HTML语言或数字制作工具研制的某个研究专题的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1)作品应充分体现数字技术开放性、交互性和欣赏性的特征;内容要紧密结合研究小组所开展的研究活动,避免简单的资料堆砌。

2)学生研究小组应独立设计并创作作品,指导教师可以给予适当的启发和技术指导,但不能直接动手帮助学生完成作品制作。

3)每个作品需提交光盘1份。作品在水平分辨率为1024(或以上)像素的显示屏上浏览时,页面保持整齐、美观。作品(非压缩文件)大小不超过50MB。光盘上用签字笔标明学校和作品名称。

4)作品中不能以链接网站或其他网页的内容作为作品的内容。

5)需提交与数字作品相关的纸质说明材料,内容包括:选题由来、选题价值与意义、研究过程、制作用软件及运行环境、参考资源等。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上报。

6)研究小组需填写研究性学习成果真实性承诺书(附件1),加盖学校公章,并置于纸质说明材料首页。

(二)研究性学习优秀指导教师评选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无违反师德师风、教育行业规范等行为。

2.积极指导或组织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认真负责,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3.指导学生的研究性学习作品在常州市历年研究性学习优秀成果评选中累计获得5个不同年度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累计获得3个不同年度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单个年度所获奖项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4.需填写研究性学习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并提供历年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上报。

三、评选办法

一)材料上报

各辖市(区)学校参评研究性学习优秀成果及优秀指导教师由辖市(区)收齐后统一上报,不接收学校研究小组教师单独报送的材料。辖市(区)需要汇总填写附件3。局属中学直接将材料报送至市教科院,需填写附件3所有参评学校每校限报研究性学习优秀成果3项,优秀指导教师不设名额限制。请各辖市(区)、局属中学于2024315日前完成报送工作。纸质稿报送至市教科院(钟楼区紫荆西路6号)313办公室孙老师处,所有汇总表、研究报告电子稿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请各区、各校汇总后发送邮箱:245163318@qq.com

二)评审过程

1.辖市区初评。各辖市区根据研究性学习优秀成果参评名额(附件4)进行初评后报市教科院。

2.市级作品初评。市教育局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对参赛作品参评教师开展集中评审。

3.市级现场展评。市教育局将选择部分优秀项目开展现场展评,根据展评结果最终确定各类奖项。

三)奖项设置

1.研究性学习优秀成果参赛作品分为小学、初中组和高中组三个组,奖项设置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集体组织奖(主要针对综合实践活动开展有成效的区域,旨在表彰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区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对推进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和学生全面发展的价值与意义,加强课程实施的规范和常态化,认真做好本次评选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坚持标准,认真组织。各参赛学校研究小组参评教师要秉承诚信原则,严格按照参赛程序,杜绝参赛走过场、作品抄袭、程序混乱等现象的发生。

(三)注重过程,强化引领。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课程实施经验,突出日常教学活动对提升学生研究素养的过程价值。送审作品要能够集中反映常州学生在研究性学习活动中的能力与品质。

联系人:孙老师,电话:13961156542(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备注:

1.区教师发展中心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分小学、中学两个组,按比例评出本次研究性学习成果的一等奖、二等奖若干获奖成果按照分配名额报送至市教科院。
  2.请集团学校至少选送两份,其他学校至少选送一份“研究性学习”成果各学校于20243月15日前完成报送工作。打印附件1、附件2附件3纸质报告一并报送至天宁区教师发展中心304室蒋春燕老师处,同步将报告、附件1、2、3打包,发送到邮箱:386921916@qq.com,文件名改为:学校+成果名称

常州市教育局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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