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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常州市 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8   点击:   来源:原创   发布者:蒋春燕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及有关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24〕号精神,市教育局将举办常州市2024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遵循艺术规律,提升参展节目和作品的艺术水准,丰富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坚持面向全体,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观摩,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参与热情;坚持守正创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推进三阶段艺术展演机制,强化宣传推广,促进成果转化。

二、活动主题

展演活动的主题是“绽放艺术风采、激发强国力量”。

三、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和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其中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含戏曲)、朗诵五个项目;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含平面设计)、书法和篆刻、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手工艺制作(含剪纸、编织、刺绣、泥塑、综合材料等)四个项目;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包括教学案例、教学研究、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四个选题。

四、参展人员和分组

展演活动的参加人员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以及相关教师、教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各项目参与者须为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艺术表演类项目鼓励同一学校内以成建制的普通教学班级为单位参加展示。

展演活动组别: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其中,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中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

五、活动安排

)校内开展、区级选拔(4月至5月上旬

各校要结合传统节日与重大节庆日,通过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面广的校级现场展演,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鼓励学校开展合唱(班级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在校级现场展演后,学校将活动开展情况、现场照片(须有“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XX学校校级现场展演”标识)等在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网络平台(以下简称全国网络平台)进行填报,网址为ttps://yszy.eduyun.cn/hd/zxx(账号由教育部分配我市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上传时间另行通知)。

地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各校上传的校级展演材料在网络平台进行线上审核(账号由教育部分配我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本地区审核通过的学校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该地区优秀组织奖的重要依据。各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现场展演活动,并在展演结束后,将活动开展情况、现场照片等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填报至全国网络平台。鼓励支持乡村学生进城市艺术场馆,开展城乡中小学生美育主题研学实践活动等。

(二)常州市集中展演阶段5月下旬

(1)在各校举办艺术节展演活动的基础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遴选优秀节目,举办区级展演活动。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于5月10日前将本区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报市组委会办公室5月20日前将《常州市2024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汇总表》见附件1、艺术展演活动总结、简报、图片等材料报市组委会办公室。

(2)5月20日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遴选出参加全市集中展演的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和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等,按附件1至4的要求报送材料。

六、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奖:奖励在展演活动中组织工作成效显著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

2.艺术表演奖:各项目分设特、一、二、三等奖。

3.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特、一、二、三等奖。

4.指导教师奖:奖励获得艺术表演节目二等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艺术作品二等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

5.优秀创作奖:本展演活动原创的一等奖及以上表演类节目获优秀创作奖。

6.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分设特、一、二、三等奖。

7.在全国展演中为江苏做出重要贡献的辖市区,授予市教育局特别贡献奖。

(二)评选办法

1.艺术表演类节目由评委现场打分、现场亮分,根据节目名次确定奖项。

2.艺术作品和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确定。

3.优秀组织奖:(1)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由省组委会根据各市开展活动的情况评定;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由各市推荐,省组委会予以审定,每市推荐的数量分别为参加活动的辖市区总数的30%(推荐名单应标明推荐顺序,省组委会将择优推荐全国优秀组织奖);学校优秀组织奖由省组委会根据学校参加省级集中展演情况评定。(2)优秀组织奖获奖基本条件是:组织工作扎实,有活动实施方案和总结材料,并举办了市级、级或校级展演活动,学校参与率达90%以上(以全国网络平台统计数据为准),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获奖成绩优异。

七、组织管理

(一)市教育局成立市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各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相应的活动组委会,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成立由校长或分管校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本校有关活动。

(二)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展演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活动经费,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各地活动经费和有关学校参加市级展演经费由地方和学校自行解决。

(三)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本届展演活动各省获奖数量和参与率挂钩,全国网络平台将对我省中小学参与率进行考核,高于90%才能获得最大获奖系数。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落实传达,确保本地区中小学积极参与全国网络平台的填报。市教育局将对填报率低于90%的地区(以全国网络平台统计数据为准)进行通报批评,该地区节目不予推荐参加省艺术展。

(四)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审查工作。不得在全国网络平台上传或在省、市、县、校展演含有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政策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节目和作品,一经查出,将取消所涉地区和学校的评奖资格并严肃处理。

(五)各地要引导学校抓住艺术展演活动的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务实创新,力戒形式主义。各地要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及时公示、公布评选结果,自觉接受监督,杜绝舞弊等违规行为。

(六)各地要加强宣传,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备注:附件只提供:艺术作品类、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类)

1.2024年常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艺术表演类节目展演方案

2.2024年常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艺术作品展评方案

3.2024年常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展评方案

4.2024年常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三独”比赛活动方案

 

常州市教育局

                                                                   202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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