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增强学生法治意识与诚信素养,引导学生学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远离校园欺凌,3月17日,常州市红梅实验小学开展“守护权益诚信有我”主题升旗仪式。本次升旗仪式由五(2)中队承办,全校师生共同参与,在法治与诚信的熏陶中筑牢成长根基。
红旗漫卷晨韵启章
在嘹亮的国歌声中,升旗仪式正式拉开帷幕,全体师生肃立致敬。雄壮的国歌声里,五星红旗冉冉升起,队员们的每一个眼神都饱含着对祖国的敬意,也为本次法治诚信主题教育拉开了庄重的序幕。
童声传语法信润心
五(2)中队队员以“与法同行,诚信相伴”为核心展开分享。队员们结合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向全校同学阐释了消费权益与法律、诚信的紧密关联,明确作为小学生,要争做懂法的消费者,学会辨别“三无”产品;争做守法的维权者,遇到消费问题及时告知家长老师并拨打12315热线;争做诚信的好少年,将拾金不昧、信守承诺融入日常。通俗易懂的话语,让法治维权与诚信做人的理念深深植入每一位学生心中。
聘书传递法护校园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法治教育工作,构建校园法治防护网,本次升旗仪式上,学校隆重邀请天宁区法院刘丽副院长莅临现场。在全校师生的热烈掌声中,主持人宣布聘任刘丽副院长为我校法治副校长,王燕校长为刘院长颁发聘书。这一举措为学校法治教育工作注入了专业力量,也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增添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聘任仪式后,刘院长以“预防校园欺凌,守护美好校园”为主题,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法治讲座。讲座中,刘院长结合真实案例,用生动易懂的语言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定义、危害,以及遭遇校园欺凌时的自我保护方法和应对措施,引导学生树立法治底线,学会尊重他人、守护自己,让全体师生对校园欺凌有了更清晰的认知,也掌握了实用的自我保护技巧。讲座结束后,全场再次响起热烈掌声,感谢刘院长的专业分享与悉心指导。
诗韵传情法驻童心
为让法治理念进一步入脑入心,五(2)中队队员带来诗朗诵《法,在我心中》。队员们以饱满的情感、铿锵的语调,诉说着法治对成长的重要意义,将法治精神、诚信理念融入一字一句中,感染着现场的每一位师生,也让“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信念在学生心中落地生根。
此次“守护权益诚信有我”主题升旗仪式,既是一次生动的法治诚信教育课,也是一次深刻的成长引领。常州市红梅实验小学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将法治教育与诚信教育融入校园日常,引导学生在成长路上坚守法治底线、秉持诚信本心,学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远离校园欺凌,努力成长为明事理、守规矩、讲诚信的新时代好少年,让校园充满温暖与平安,让法治与诚信伴随每一位学生一路前行。
(撰写:顾艳 拍摄:顾艳 审核: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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