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宁区教育局2026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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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原创
发布者:天宁区教育局
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苏教师〔2002〕15号)的有关精神,天宁区教育局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按照法定的条件、标准、办法及程序,对已依法受理申请材料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进行了资格审查评议。审查合格的人员,天宁区教育局依法认定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将按申请人在“苏服办”APP上填写的邮递信息于6月4日邮寄给本人,邮寄材料包括1本教师资格证和1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请申请人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及时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应届生于7月23日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和苏服办补充毕业相关信息并审核通过后发放教师资格证。
因怀孕体检项目未完成人员待补检完未检项目并合格后发放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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